股东的子商标

商标属于公司,公司股东不得随便使用。

原因如下:

1.商标归公司所有,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而不是由一个股东决定;

2.如果真的要用,需要办理许可手续,去商标代理机构。如果未经许可使用,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主要包括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禁止权和转让权,具体如下:

1.专用使用权:专用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其法律特征是商标所有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独占使用核定使用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2.禁止权: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刷注册商标等侵权行为;

3.许可权: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是商标所有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方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被许可方按合同支付商标使用费后,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

4.转让权: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条件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权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原商标所有人失去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如下:

(一)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三)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将商标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