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主要有:1。使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核准使用的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主要直接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和商品容器上,或间接用于商品交易文书、商品广告、展览等经营活动中。使用权的有效范围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2.禁止权是指商标所有人未经其许可,禁止任何第三方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禁止权的范围大于使用权的范围,不仅包括注册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还包括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和与核准使用的商品近似的商品。3.许可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在商标许可关系中,许可人应当提供依法许可的注册商标,并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许可商标,保证许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在生产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明其名称和产地。4.转让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除双方签订合同外,转让人和受让人还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由商标局核准并公告。未经批准和登记,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5.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65,438+00年,但商标所有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并维持专用权的,可以通过续展注册延长商标权的保护期。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办理注册续展;如果在此期间无法提交申请,将有6个月的宽限期。未申请延续的,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续展注册的次数没有限制。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