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流程

现在各国对商标权的保护越来越高。一旦出现商标异议,制定的解决方案也比较完善。那么,商标异议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相信你会对它产生浓厚的兴趣。

商标异议申请流程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内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后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批公告发布次日起计算。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提交的,以提交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期为准;由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公司提交的,以快递公司收寄日期为准。收到和邮寄日期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的日期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收到和邮寄日期的证据的除外。

3.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用文字清楚地说明异议的理由,以便于对方的抗辩和商标局的审理。没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驳回异议申请。异议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未申报的,视为放弃提交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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