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和财产权的区别

版权:

班禅

那就是版权。出版单位可以根据出版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取得作品的使用权。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法律认可的主体的支配性权利,是指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某些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所有者有权控制他的财产。产权是特定社会中所有制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法律表现。

与债权相比,物权的特点是:

(一)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但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财产权是指特定主体享有的财产权,不包括所有不特定人的侵害。物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利和“天下权利”,其主体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有义务不得非法干预或侵犯权利人享有的物权。所有不特定的人都是必修科目。债权只发生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中,债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债权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债权又称人权。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某些物,排除他人干涉。

物权权利人有权直接支配财产,排除他人干涉。

所谓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人可以不借助他人的行为而行使自己的权利。一方面,物权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直接占有和使用财产,或者采取其他支配方式。未经债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侵犯或者干涉债权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财产所有人可以用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财产,无需他人同意;也可以直接支配财产,实现其权利,而不受他人意图和行为的干预。比如,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自己的财产,并从中获得收益,而不需要借助任何人的行为。物权义务主体的义务是不作为,只要不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就已经履行了义务。?

所谓排除他人干涉,就是产权具有排他性。这种排他性一方面意味着财产权不受他人侵犯;另一方面,意味着两种不相容的物权不能同时在同一物上成立。例如,两种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不能同时在同一物上成立。数个物权在同一物上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物上虽有法定所有权,但当他人因占有时效或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时,前一所有权消灭,后一所有权不对抗。

债权的内容与物权相违背,要求债务人根据债务的规定做或不做某事。债权也不可侵犯。当第三人侵害债权(如阻止债务人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时,债权人也可以请求第三人赔偿损失。但债权不能像物权一样产生排他效力。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个债权,所有债权效力相等。至于有些债权,可能依法具有一些排他的效力(如租赁权的排他性),在这种情况下,该债权已经具有物权的性质。此时的权利主体是债务人,是相对于债权人的物权人,是相对于第三人的完全物权人。

(C)权利设定的差异

物权创设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占有为权利标志。动产质押、留置权的权利标志是占有,不动产的权利标志是登记,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的权利标志是登记。公共性往往伴随着产权的存在。

债权只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公示性,债权的成立不需要公示。因此,当事人订立合同设立物权,如果不公示,可能只产生债权而不产生物权。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物权的设立采取法定主义,即由法律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的种类。而债权,尤其是合同债权,主要是由当事人自由决定的。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和公共道德的禁止性规定,可以依其意思设定债权,同时可以依法自行决定债务的内容和具体形式。

(4)物权的客体是物。

物权的客体是物,而不是行为。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特定的物。如果没有规定客体,权利人对其没有控制权,在财产权转移时无法登记交付。另外,作为物权的客体,物必须是独立的、有形的,而不是行为。否则将难以确定物权,法律也难以规定国家所有权和集体组织所有权等客体。?

债权的标的因债权的种类而异。一般来说,债权直接指向行为,但间接涉及物。债权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一般不直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在债务人交付财产后,债权人才能直接支配该财产。但交付后,往往导致债权消灭,物权出现。

(5)时限的不同。

从期限上来说,债权都是有期限的权利。法律上没有无限的债权。即使在一些合同债务中没有规定合同的期限,但债权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债务也要受到期限的限制。但是,财产权尤其是所有权是没有法定期限的。只要所有者存在,所有权就必然存在。如果财产被转让,虽然原所有人失去所有权,但新所有人获得所有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所有权通常被认为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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