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护栏标准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03年修订版)中阳台栏杆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2003年版)3.7阳台3.7.1每套公寓应有阳台或平台。3.7.2阳台栏杆应设计成防止儿童攀爬。栏杆竖杆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花盆坠落。3.7.3低层和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小于1.05m;中高层和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小于1.10m。封闭式阳台栏杆还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的要求。寒冷和严寒地区的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和住宅的阳台应采用实心栏杆。3.7.4阳台应设有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该有防雨罩。每户住宅相邻的阳台应设置分户隔断。3.7.5阳台、雨篷应有组织排水;防雨罩要防水,阳台要防水。注意:栏杆的高度应该从地板或屋顶到栏杆顶面的垂直高度来计算。底部有宽度大于等于0.22米、高度小于等于0.45米的可踩踏部分的,应从可踩踏部分的顶面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