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两种方式:(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反对者自行处理。异议人自己申请商标异议也有两种方式:1,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2.通过邮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本和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三)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异议人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