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爱情公寓》为什么会被起诉侵权?
范里安公司诉称,其于2008年委托高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制作电视剧《爱情公寓》,2009年范里安公司通过高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合作制作电视剧《爱情公寓2》。
范里安公司认为,其与高格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与电视剧《爱情公寓2》和《爱情公寓2》相关的所有权利均属于范里安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商标权、权益,以及以其他形式发布广告、宣传、使用电视剧的权利。后联帆公司的关联公司尚帆国际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已在第9、28、41、42类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了ipartment及剧中主要人物曾小贤、胡一菲、唐悠悠、吕子乔等多个商标。经授权许可,范里安公司有权在影视产品及宣传发行中独家使用上述商标,并有权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独立维护上述权利。
2065438+2008年5月底至6月初,范里安公司获悉高格公司等6名被告及其他联合制片人投资制作电影《爱情公寓》。6.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影片名称和官方微博名称及内容、宣传资料、宣传活动中,重复使用范里安公司有权使用的“爱情公寓”、“曾小贤”、“胡一菲”等注册商标,对影片进行宣传,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范里安公司认为,六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范里安公司的上述商标专用权。此外,电影《爱情公寓》的所有创意均取自范里安公司冠名的电视剧《爱情公寓》和《爱情公寓2》,范里安公司从未授权六被告在其电影中使用“爱情公寓”等与电视相关的元素。六被告选择与原电视剧基本相同的演员拍摄影片,并在宣传中将影片与原电视剧联系在一起,使用“原班人马十年重逢”、“2009年至2018”、“爱情公寓带着你的青春回来了”等宣传口号,容易混淆相关公众,不公平地占据了范里安公司的市场优势和商机,侵犯了“中国人*”。
综上,范里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六被告停止在电影《爱情公寓》推广发行中的一切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连带赔偿范里安公司因停止侵权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 *人民币5654.3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