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地址和电话

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电话:57716528

地址: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 30-11: 30,13: 00-1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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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请求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期限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上诉请求和事实依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和代理权限;谴责的日期等。

审查和验收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投诉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上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规定等。投诉材料不齐全或者相关信息不清楚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充。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公室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投诉人。

参考资料:

劳动仲裁程序-百度百科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