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蟹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有哪些程序?

(1)申请

申报企业应出具正式申请报告,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人全称、地址、产品名称、包装方式、注册商标、编号、产品特性、原料生产环境等,经市、县(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省绿色食品办。

(二)初步审查

省绿色食品办安排2名(或2名以上)专职绿色食品经理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听证,提出检查结论和整改意见,企业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意见回复书》。

(3)环境监测

省绿色食品办委托指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布点、采样和分析,出具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报告。

(4)培训

省绿色食品办派专职人员到企业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骨干、营销人员参加的绿色食品知识培训班。

(五)材料申报

企业负责按规范要求准备全套申报材料,经市、县(市)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省绿色食品办。申报材料经省绿色食品办审核通过后,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向省级绿色食品办公室发送产品抽样检验单。

(6)最终审查

由省绿色食品办派人到企业或委托市、县(市)部门随机抽取样品并封存,由企业送至指定的绿色食品质检中心进行检验;绿色食品检验中心将企业产品的检验报告提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最终审查。

(7)许可证

终审合格后,由省绿色食品办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前往北京办理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