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如何挽救商标?
从商标驳回的原因来看。商标申请的驳回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审查员主观判断,引用近似商标被驳回。
商标近似驳回,是指申请商标因被判定与在先申请商标近似,且与在先权利相冲突而被驳回;在商标查询中,查询结果应与申请人的商标进行近似比较。在对比的过程中,申请人、代理机构的商标查询人、商标局的审查员都有一套标准和意见,所以两个商标的近似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一个概率性的判断。
由于不同的考官在专业范围、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个体差异,考试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对于同一类型的案件,不同的审查人员可能会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特别是图形商标的相似性,在判断上有较大差异。是否发出商标驳回通知书,由审查员决定。审查员的信息、认知角度、个人思维角度等主观因素决定了同一个案件会有不同的审查结果。
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被驳回。
驳回违反禁止注册规定,是指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中的禁止注册规定。
情形或者商标申请违反法律规定的显著条件,商标局予以反驳。
背;《商标法》明确规定了一些不能注册的情形,《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明确列举了不能注册的情形。
比如,书写不规范
它直接代表了商品的功能和用途的特征。
当作为商标使用时,容易造成不良影响。
很容易让相关消费者误解原料的特性等等。
整体缺乏显著特征
驳回复审是挽救商标驳回的重要途径!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后,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进行复审。
不要一看到驳回就认为商标失败了。国家设置驳回复审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是合理的,是让我们救济权利。商标审核人是人,不是神,每个人都有主观意识。商标审查存在个人主观因素。由于知识、工作经验、认知差异不同,难免会出现相同名称、不同类别的不同考试结果,通过复试寻求救济会更加客观公正。
即使一个商标的绝对条款不被拒绝,也无解。比如会不会让消费者对此产生误解,还有待考证。比如通过使用产生了强大的影响力,获得了知名度,就可以通过拒绝和审核获得,其他的绝对条款也可以获得。
为什么一个商标可以被驳回并成功复审?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了解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标准的区别。驳回复审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做出的,但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
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1,商标局审查完全基于提交的材料,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并且如果驳回复审的理由涉及商标的实际使用,商务评审团会考虑。
2.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判断商标是否近似的标准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而商标评审委员会则会综合考虑各个方面。
3.驳回复审实际上是商标申请人不服驳回,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理由,是申请人从商标评审委员会争取商标的唯一机会。
4.商标申请材料只是对申请人身份的证明和商标声明的陈述,不能反映客观状态,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和解释事实原因。
商标被驳回后有哪些解决方法?
1.商标被驳回后,可以根据情况通过驳回复审来挽救。
2.避免引用相似商标,修改个别元素重新注册。
3、被引用商标已3年未在市场上使用,并提出撤回三个。
4.如果组合商标因图形部分被驳回,则通过重新注册汉字部分成功。
5.版权登记
6.如果复审失败,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7.如果一审失败,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边肖建议:
商标是一种有限的社会资源。如果一审被驳回,一定不要轻易放弃。找专业的机构,具体分析被拒的原因来决定是否需要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