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商标转让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现在我来告诉你一些具体的方面。

1.在商标有效期内(有不明白的可以打电话咨询),不需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任何费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经营单位向商标局申请续展。续展成功后,商标有效期再延长十年。同样,十年内,您不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您在续展期间需要我们提醒,您现在就可以向我们的工作人员说明,我们会在商标续展期间与您联系);

第二,请保留商标使用的证据。为避免三年未使用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请保留相关使用证据。目前,商标使用的常见证据有以下几种:

1.某一商标的大规模广告是该商标使用的直接而有力的证据,如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广告媒体进行的商业宣传。但不包括政府公告(包括商标公告)。政府公告只公开,不商业。如果企业提供证据证明当地政府在当地报纸上公告其商标被当地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则该证据为政府公告,不视为使用该商标的证据。一个商标在新闻媒体上涉及新闻报道,因为是新闻性质的发表,不是商业,也因为不是?广告?不是作为证据。

2.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被许可人实际使用该商标的,视为使用该商标,但注册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供上述使用证明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TRIPS协定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被商标注册人控制的他人使用?(主要指被许可人的使用),符合?维护注册有什么用?。

3.以出口为目的,在中国境内的商品或者其包装、包装物上附加商标,也视为该商标在中国境内的使用。

3.请妥善保管原注册证书和批准转让证书。如不慎遗失,可自行或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及时向商标局申请补发注册证。

4.如现商标持有人地址、名称发生变更,请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办理;

5.请依法使用商标。以下是《商标法》中商标使用管理的相关解释。请仔细阅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变更注册商标的;

(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以次充好、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或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