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怎么写?

销售合同怎么写?

销售合同大多以书面形式签订。目前使用的合同文本格式有示范合同文本格式、专业合同文本格式和企业自制合同文本格式。销售合同的文本模式是合同的书面格式,一般分为头、体、尾三部分。

1.航向1。标题:直接表明合同的性质,如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编号:如“HeziNo。XX”。

3.签约地点:如“XX市XX会议厅”(也可以放在尾部)。

4.签约时间:注明“X年X月X日”(也可以放在最后)。

5.当事人姓名或住所:单位名称应写全称,后面加括号,分别写“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如果是中介,还必须写明实际买家的名字。上述第2、3、4、5条有两种排列方式:一种是在标题下排成两条竖线,左边是第5条的当事人,右边是第2、3、4条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在标题下竖排,顺序是合同号、项目名称(标题)、双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6.合同序言:用一两句话简要概括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如“根据X月X日送电,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就XX项目的技术转让达成协议”,用“现制定合同如下”做过渡。写不写要看合同内容。

二、正文1。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客体,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必须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合同房屋为中标房屋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位置、图纸等基本内容,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标的物必须合法有效。如果不合法,合同无效。比如呛买卖合同、黄金买卖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2.产品的数量条款是销售合同的核心和基本条款。包括金额和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在国际销售合同中,应根据具体情况,从公制、英制、美制等国际上常用的三种不同计量单位中明确选择一种计量单位。在实践中,通常使用以下方法:

(1)以标的物重量计量,例如30kg花生油;(2)按标的物的面积计量,如8平方米的玻璃;(3)以标的物的长度计量,如80米的电线;(4)以标的物的体积计量,如天然气2000立方米;(5)以标的物的体积来衡量,如500桶石油。

在买卖合同中,要注意数量条款中不能使用一堆、一袋、一车、一捆、一箱等模糊的计量概念。

3.产品的质量是指标的物内在质量和外观的综合反映。产品质量检验应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以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为准,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通常的商业习惯和术语,确定销售标的物质量的常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 lt1)根据样本确定标的物的质量;(2)以具体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确定标的物的质量;(3)以品牌、商标判定标的物质量;& lt4)在平均质量良好的基础上确定题材质量。比如苹果可以指定每公斤多少件来确定大概的尺寸标准;(5)依据说明书确定标的物的质量,适用于销售机电仪器和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密集型产品。

4.价格条款价格条款是付款的金额及其支付方式,是合同必备条款之一。目前,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外,大部分交易由有关方面自由定价。目前,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有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当事人协商定价等几种形式。买卖合同的书写,必须标明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付款方式、预计交付、预计交付和预计付款时间。当遇到价格波动的结算方式时,应说明报酬的支付方式和程序。

5.合同的履行条款是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期限。时限可按年、季、月、旬、日计算。时限要准确、具体、合理,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话。(2)履行地是指交货地,必须写得准确、清楚、具体;& lt3)履行方式是指双方应就交货、交货、运输、结算等达成一致。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条款是对双方准确履行合同的约束,是防止合同欺诈的重要措施。因此,在制定违约条款时必须考虑所有因素,并通过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增强合同履行意识,以确保双方当事人能够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

7.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纠纷有三种常见的方法:

(1)协商解决;(2)申请仲裁;(3)诉讼和解。

三、尾数1。合同必要说明(1)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方式,如是否采用公证,使用什么语言等。;(二)合同的有效期限;(3)合同份数及保存方式。

2.签订合同(1)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双方或双方当事人盖章;(2)中介人和担保人的名称、姓名和印章;(三)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名称及印章;(4)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电子邮箱等。

延伸阅读:销售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买卖合同纠纷是最常见的合同纠纷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审理的数量最多的合同纠纷案件。为了防止买卖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在书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识别商标市面上有很多假冒商标、近似商标等产品,非常容易“以假乱真”,让买家上当受骗,被仿冒者“委屈”。

一些仿名牌商标往往使用同音字,字体相似,颜色相同,字差。如果不仔细分辨,很难辨别真伪。所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当事人首先要识别商标。

第二,认真审查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承包商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者,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标的物”。比如,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城镇居民不能私下与农民签订“宅基地买卖合同”;总公司的“分公司”无权自行签订销售合同。

第三,杜绝隐瞒违法事实。有的买卖合同当事人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或相关条件,但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隐瞒违法事实,骗取签订合同。比如有的商品房一房偷偷卖,骗取预付款;某公司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建造了“商品房”,却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卖给了不认识的情人;某开发商高层商品房未通过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却隐瞒这一事实,向租客出具《房屋质量检验合格证》。再如,某房产中介,明知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不具备各种购房贷款资格,为其出具虚假贷款证明,收取定金和首付款98000余元。双方签订了一份《国内市场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后来因未能达到合同目的而提起诉讼,法院判决()。

四。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必须一致。无论是谁先要约,承诺方必须注意承诺与要约的完全一致,否则承诺的合同无效。如某贸易仓库于2000年9月15日填写了一份单方盖章的电解铅购销合同,合同内容为:“除铅用电源:GB 1,300吨,单价6000元,总金额1.8万元;货款65,438+0,即65,438+08,000元,于2000年10月5日内电汇到账,余款发货前一次性付清;如果1克拉的货款没有到账,这个合同无效。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合同委托给了受要约人的一家电池厂。经研究,该厂填写了厂名并加盖公章,仅在“合同有效期”一栏:“合同有效期为165438+10月8日至65438+2月31。”然后在6月9日165438+随回单汇款7万元到某贸易仓库。但某电池厂没有收到货物,也没有收到退款,产生纠纷。后来一个仲裁委员会裁定双方对“合同的有效期间”意见不一,违反了《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故判决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终止;被申请人(某贸易仓库)从申请人(某电池厂)处收到货款人民币70,000元并支付了利息。本案的另一个启示是,某电池厂对合同效力的不同意见,依法属于“新要约”性质,应等待某贸易仓库的反应;某贸易仓不承诺,应及时退款。

动词 (verb的缩写)防止格式条款语言中的歧义一些提供格式条款的当事人往往有意识地写出歧义的文字并声称拥有解释权,暗中附加其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作为对方,第一,要依法行使我们的“解释权”;第二,要刨根问底,问一个具体的问题,防止上当。

比如,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对商品房格式合同中的“屋顶使用权”和“外墙使用权”要有明确统一的认识,否则在履行中就会产生纠纷。

六、用词一定要准确。合同使用条款。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有一定的分量,尤其是关键词,往往是“几千块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字之差引发的纠纷并非个别现象。大部分原因是一方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粗心大意,但也有很多情况是一方故意利用另一方的粗心或文化水平低,玩小“把戏”,搞“文字游戏”,为日后逃避责任留下后路。如某家具厂与某单位达成桌椅买卖协议,买方义务为:“货款6万元,贷款到账后立即支付。”然后买方起草家具买卖合同,双方正式签署。后来某厂按时发货,要求某单位付款。但某单位负责人拿出双方签订的合同说:“合同约定贷款晚上还。现在还没贷款,怎么还?工厂负责人拿出一份自己拿着的合同,仔细看了看。真的是“马上还贷”这几个字。工厂起诉某单位“欺诈”,但未能提供证据。因此,法院裁定双方之间的合同有效。不言而喻,工厂遭受了暂时的经济损失,也深刻地启示合同双方,要小心一字之差。

7.事先考察对方的信誉在现实生活中,对方具有主体资格,公民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意味着签订买卖合同后就能够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能完全正确地履行对方的合同义务,就不能实现签订买卖合同的目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也需要调查对方的商业信誉。这是因为信誉好的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遵守合同,而信誉差的当事人往往会失信,不认真履行合同。考察对方信誉,选择信誉好的一方作为签约方,是防止履约欺诈的方法之一。

八、要高度重视合同盖章生效这一环节。签订销售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盖章生效的程序。合同条款全部约定后,双方必须在合同末尾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方可生效。所以,签字盖章是签订买卖合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一旦双方签字盖章,即表示完全接受合同的所有条款,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注意一些问题:在签字盖章之前,要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核。发现不对的地方,要及时和对方协商修改。由于实践中很多合同都是在外地谈好的,合同承办人此时不要急于签字盖章,应该回单位审核后再决定签字盖章。

盖章时,要检查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是否与合同当事人名称完全一致。对于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单位,也要注意先签订合同,再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防止代理人拿着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擅自签订合同。

九、签订的合同条款必须认真完善。对于比较复杂或者没有把握的合同,可以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签合同的时候要仔细考虑,力求合同完整、透彻、准确、清晰。

在合同中,应消除含糊不清的文字和不一致的内容,以防止一方准确履行义务,满足另一方的具体需要。

X.要求合同另一方提供担保。对于那些实际履行能力不易查明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为了保证对方能够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实践中可以采用抵押担保和第三方担保。设置担保可以让双方放心,消除合同双方的后顾之忧。

XI。注意封存相关样本。为了防止因质量问题引起纠纷,对于没有质量标准或买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在标准商定后,要注意封存样品,单独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在农副产品买卖合同中,对一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和《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有效的检验检疫。

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和商检证书,防止被认定为假冒伪劣商品。

12.小心落入“管辖”陷阱。在地方保护主义尚未彻底根除的法律环境下,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有合同履行意识,小心落入管辖权陷阱。合同当事人应当明白,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约定的货物到达、到货、验收、安装、调试的地点不视为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中,必须对合同的签发地或交付地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法院不会认可合同的履行地,容易陷入对方利用合同履行地设置的诉讼管辖陷阱,进而利用地方保护主义达到制造有利于对方的合同纠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