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实质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1,构成要素是否属于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等法定内容;

2、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

3、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4.商标实质审查官审查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仅指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

前款所列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