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药品商标权

1.注册保护:保护商标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注册来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注册商标则不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因此,有效保护品牌名称,尤其是那些已经成为著名品牌的品牌名称,无疑是一条捷径。

2.异议保护:商标异议是商标实质审查的基本程序,用于保护具有在先权益的商标。这主要是利用程序达到保护的目的,比较简单。目前《商标法》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商标不服裁定,也可以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再次不服,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鉴定保护:对在先注册商标构成威胁,被认为有争议或者注册不当的注册商标,或者已经以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的方式予以保护。这是错过异议机会后的补救,按程序要2~4年甚至更久。而且问题是,被评估的商标在复审决定之前,仍然被认为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受到保护。

4.驰名商标保护: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实现特殊的全方位跨类保护。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方法: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主动认定,或者在侵权案件中请求司法认定的被动认定。在异议、复审、侵权或诉讼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作为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目前,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已经从以前的批量认定、集中管理的做法,转变为案例认定、被动保护的国际惯例。

商标必须在商标局注册,否则无效。没有注册商标就用,不知道自己用的商标是不是已经被别人注册了。如果是别人在用,很可能被别人仿冒,这样你自己商标的宣传和一系列的投入费用就白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