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的问题、原因、现状及对策
1.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已有20多年的历史。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状况还不适应国民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不适应国际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主要表现在:
①知识产权意识薄弱。2008年,在42.6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约有2。L%申请了发明专利,约0.6%获得了发明专利。目前,我国自主品牌商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例不到10%,国内出口企业(外资企业除外)拥有国内注册商标的不到20%。②我国知识产权基本法律制度部分缺失,部分法律不具有可操作性,需要完善和修改。(3)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部门较多。在碎片化的管理体制下,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政策协调性差,管理越位和缺位并存。(4)知识产权保护达到国家中高收入水平。但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不高,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保护。⑤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水平较低。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对策:
(1).要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2)努力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氛围。(3)加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宏观战略研究。(4)加强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5)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6)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和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7)大力推进专利技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