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上善机电产业城的招商政策是怎样的?
一、宏观政策
湖北三花跨江合作示范区依托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同时享受三大宏观政策。一是作为全省唯一的“跨江合作示范区”,可享受省政府各部门在规划、政策落实、资源配置、项目安排、改革创新等方面的重点支持;二是省发改委作为全省十个“专项改革试点”之一,可以在机制体制上实行“先行先试”;三、享受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优惠政策。为促进区域企业更好发展,习水县委县政府在项目布局、产业扶持、金融信贷、金融投资、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条件。
第二,土地使用政策
工业用地地价一般在6万~ 654.38+万元,央企、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单笔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亩均税收8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文化、教育、卫生项目,固定资产654.38+亿元以上的商贸物流、旅游项目。土地出让期限为50年,期满后可依法续期。在使用年限内,依法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项目投资强度为65438+50万元/亩。项目投产后,平均每亩税收不低于4万元,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45%,绿地率不超过15%。配套生活办公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参考资料来源:证办发[2065 438+07]15号和鄂法正201424号)
第三,税收政策
1.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投资项目,一律享受国家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
2.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对入园工业企业给予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奖励。
自生产之日起,奖励企业增值税3年,每年奖励县级留成部分的50%;企业所得税奖励5年,前3年县级留成部分100%,第4、5年县级留成部分50%。
3 .耕地占用税、契税先全额缴纳,再根据项目投资额按不同比例给予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奖励50%;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654.38+0亿元(不含654.38+0亿元)的工业项目,奖励80%;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100%奖励。对增值税、所得税年度纳税总额首次超过10万元的企业,再给予10万元的特别贡献奖。低碳、绿色、循环经济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排污费按县级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贴。
4.园区工业企业建设过程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属于省市审批的,只收取省市应收的手续费;县里批准的都是免费的。
5.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向园区招商引资的工业企业提供有偿服务时,其经营服务收费不得超过国家现行政策标准下限的30%。
(参考来源:证办发[2017]第15号)
第四,金融优惠政策
1.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入园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65438+万元;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65438+万元;同时,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者,给予最高顺序奖励。
2.支持企业加强品牌质量建设。
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18001质量健康安全管理认证、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入园企业,每次奖励5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称号的,各奖励20万元;获得“湖北名牌产品”称号,奖励5万元;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5万元。获得中国出口名牌和省级出口名牌的,分别一次性奖励65438+万元、5万元;获得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和“黄冈市大别山质量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65438+万元。
3.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入园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每个展位补贴2万元;企业通过国外市场产品认证、CMM认证等认证费和产品检测费,每项认证检测补贴2万元。
4.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化与现代化融合”。
入园企业列入国家、省、市“工业化和现代化融合”试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65438+万元、5万元补贴。
5.鼓励企业上市。
园区上市企业除享受省市政策外,在主板上市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创业板上市一次性奖励654.38+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奖励60万元,挂牌后两年内有新股发行、债务融资或重大并购的,奖励65438+万元;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30万元,挂牌后两年内有新增股权、债权融资或重大并购的,奖励5万元。
6.支持企业推进节能减排。
对列入国家和省级清洁生产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的企业,一次性补贴65438+万元;争取并列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的园区和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和65438+万元。
以上奖励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习政办发[2015]28号)办理。
动词 (verb的缩写)金融优惠政策
规模以上招商引资企业在正常经营中,偿还银行贷款带来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可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中小企业过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7号)申请过桥资金。
企业建成投产进入规模以上企业,在生产经营期内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收,符合大别山产业发展基金扶持条件。当年,县政府可通过大别山产业发展基金给予企业流动资金贴息。
不及物动词就业保障政策
园区内招商引资企业员工的子女,在就学方面与企业所在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企业代表、招商引资企业大股东、总经理的子女可自主择校(教育部门有特殊政策的除外)。
七、配套设施政策
政府负责“五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有线电视、土地平整。水、电、路、通讯、电缆都接在企业围墙外面。在建电力线路属于企业专用线的,建设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同时设立习水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发展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八、服务措施
提供周到的投资服务,满足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快速发展。
(一)实行专班服务制度。在项目签约时,明确由“四大家族”的一位县领导牵头,组成专门的服务班,负责为企业提供“八个一”的全程服务。特殊服务等级必须保持三年不变,以保持服务的连续性。
(二)实行许可证代理制度。投资项目合同签订后,服务类、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招商引资“绿色通道”办理证照等各类手续,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各类审批手续。
(三)实行封闭管理制度。对企业实行封闭式治安保护,防止周边村庄村民干扰企业正常的建设、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