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印良品起诉日本无印良品胜诉是怎么回事?
北京无印良品起诉日本无印良品胜诉是怎么回事?近日,北京无印良品将其告上法庭并胜诉,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北京无印良品起诉日本无印良品胜诉是怎么回事?
北京无印良品起诉日本无印良品胜诉是怎么回事?1北京棉田纺织有限公司再次与日本无印良品对簿公堂,原因是日本无印良品发布的声明涉嫌商业诋毁和不正当竞争。4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网上公开审理了此案。本案实际上是双方商标权纠纷的延续。26日,#北京无印良品诉日本无印良品#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在之前的商标纠纷案中,被告日本无印良品败诉,需要停止侵犯北京棉田公司和北京无印良品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发表声明消除侵权效果。然而,在陈述中,被告使用了“蹲着”一词。“抢注”一词是否具有商业诋毁的内涵,也成为双方的争议点之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崔书磊指出,日本无印良品是否构成对北京棉田公司的商业诋毁,最重要的还是要回归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诋毁的定义上来。该案未当庭宣判。
微博里有网友说,日本无印良品不是先来了吗?有网友表示愤怒,称“抄袭别人反过来告主,太无耻了。”
有网友表示无法理解为什么Muji不仅分北京和日本,还分简体和繁体。
北京无印良品起诉日本无印良品胜诉是怎么回事?2近日,因日本无印良品捏造并散布关于北京无印良品“注册”商标的虚假信息,给北京无印良品造成损失,北京无印良品将其告上法庭并胜诉。法院认为无印良品在日本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那么如何认定商业诋毁呢?
如何认定商业诋毁?
(1)行为人必须是经营者,具有经营者的身份是认定侵犯商誉权的重要条件之一。即只有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才构成这种不正当竞争。非经营者实施的侮辱、诽谤、中伤行为,视为一般侵权行为。
(2)对经营者进行商业诋毁的行为,主观上是以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力,谋求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不正当手段,恶意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故意行为构成了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3)其行为的客观方面是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或者利用对真实事件的不当陈述,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誉,已经或者可能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的总结,侵犯商誉权的行为有两种:
(1)虚假陈述行为,即凭空捏造或者散布与自己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真实情况不符的有关他人商誉的事情,包括无中生有、恶意歪曲真实情况。
(2)采取不当陈述的行为,陈述客观事实既不公正、不准确、不全面,意在贬低、丑化竞争对手的商誉。
商业诋毁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商业诽谤的民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权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权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润;并承担被侵权经营者为调查该经营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权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商业诽谤的刑事责任。
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以依照我国刑法第221条、第231条的规定处罚。
(1)自然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