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为什么被驳回?为什么被拒?

现在申请商标的人越来越多,申请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但是通过率却在下降,因为商标注册量已经达到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很多企业在申请商标的过程中往往会驳回一部分。随着企业间竞争的加剧,人们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作用。现在注册商标越来越难了。除了商标近似,“容易产生不利影响”的原因也是商标注册失败的一大原因。先介绍一下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

一、商标驳回的原因一般分为三类:

1,申请商标有不良影响;

2.商标不显著;

3、相同的类似商品或服务;

第二,商标被驳回的法律规定

1,第10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同其所在地的名称、标志、地名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与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的;

(七)欺骗性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或者产地产生误解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非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2.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仅指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前款所列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3.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4.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并予以公告;同日提出申请的,对在先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并予以公告,对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予以驳回。

以上是关于商标为什么被驳回的相关内容,关于商标驳回复审和答辩的注意事项都在这里。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知识产权进行详细了解。

商标驳回复审的技巧商标驳回复审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