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二)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的封面和内容;

2.评估报告摘要;

3.评估报告文本;

4.参考文件;

5.评估报告的装订。

二、评估报告封面和目录

(1)评估报告封面应包含以下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编号(编号应注明年份和报告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的全称;

4.提交评估报告的日期;

5.评估报告的封面可以标明评估机构的商业商标(即图形符号)。

(2)评价报告的内容印在评价报告的封面后,包括各章的标题和相应的页码。

(3)估价报告应按估价报告、估价说明书和估价明细表(注明估价报告* * *包括几卷)装订成册,卷内内容印在每卷扉页上。

三。评价报告摘要

(1)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正文之前,以较少的篇幅对评估报告的关键内容进行汇总和打印,使有关各方了解评估报告提供的主要信息,便于企业在登记等情况下使用;

(2)《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报告统一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并注明提交日期;

(3)“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含有误导性内容,并使用以下文字提示使用者阅读:“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次评估项目的整体情况,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

四。资产评估报告文本

(1)评估报告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编写:

1.页眉;

2.简介;

3.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的目的;

5.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6.评估基准日期;

7.评价原则;

8.评价依据;

9.评价方法;

10.评估过程;

11.鉴定结论;

12.特殊事项的说明;

13.基准日期后的重大事件;

14.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15.提交评估报告的日期;

16.尾巴。

(2)页眉

1.标题。标题应简洁明了,包含“×××××(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报告”字样,位置居中上方;

2.报告的序列号。报告的编号应符合正式文件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的特征字、正式文件的特征字(如评估报告、咨询、函件,其中“评估报告”适用于评估报告正式报告,“评估预测”适用于评估报告预报告)、年份和文件编号,如××评估报告字(1998)第18号。

(3)引言

评估报告应当载明委托方全称、委托评估事项和评估工作总体情况,一般应当采用包含以下内容的表述格式:

“XXX(评估机构)接受XXX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X(评估目的)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实地调查。

勘察、市场调查和验证公允地反映了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日×月×日×日×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

(4)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详细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两者结合可称为资产占有方),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及简要历史;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和地区的特点和地位,以及相关的民族产业>;政策。

2.应说明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没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关系的,应当说明鉴定理由;

3.资产为多家企业所有的,应当逐一介绍。

㈤评价的目的

1.应明确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需求是为了满足委托方及相应类型的经济行为;

2.应当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果经过批准,应当注明取得该经济行为的相关批准文件,包括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成立日期和文号。

(六)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1.简要说明评估前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金额和资产类型;

2.纳入评估的资产由多方占用的,应说明各自所占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应说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和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说明原因。

(7)评估基准日

1.按以下方式填写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

2.说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确定的条件;

3.需要明确揭示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

4.说明评估中使用的价格是否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果不是,说明理由;

5.评估基准日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并尽可能接近评估目的的实现日。

㈧评价原则

1.写下评估过程中遵循的各种原则;

2.明确说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应适当阐述应遵循的特殊原则。

(9)评价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分为行为依据、法律依据、产权依据和定价依据;

2.行为依据应包括项目委托方申请资产评估、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决议及资产评估项目批准等。;

3.法律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和文件以及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

4.产权依据应包括被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5.定价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财务会计资料、评估机构收集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和技术标准数据、评估机构收集的相关询价数据和参数数据。

6.本节应披露评估项目所使用的特殊依据。

(10)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选择和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理由;

3.资产评估采用多种评估方法的,应当适当说明原因,并说明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4.对于选定的特殊评价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和适用范围。

(11)评估过程

1.评估过程应反映评估机构从接受评估项目委托到提交评估报告的工作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估结算、评估总结和提交报告的过程;

2.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选择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应在接受委托时明确体现;

3.资产清查应反映指导资产所有者清查资产、收集准备材料、清查核实资产、核实材料的过程;

4.评估估算应反映现场检测评估、评估方法选择、市场信息收集和具体计算的过程。在这一部分中,要根据评价方法体现评价过程的特点;

5.评价总结应反映评价结果汇总、评价结论分析、撰写说明和报告、内容审查的过程。

(十二)评价结论

1.评估结论应包括评估结果汇总、评估后各资产所有者的份额以及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公布的结论;

2.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必须用描述性文字完整描述,并有“评估结论详见评估明细表”的提示;

3.除书面表述外,评估结果还必须在评估报告中以统一格式列示(格式见“资产评估基本内容及格式一览表三”);

4.对于有多个资产所有者的项目,应单独说明评估结果;

5.未纳入评价汇总表的评价结果应单独列出;

6.评估机构对已披露的评估结果仍有疑问的,应在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真实情况并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提醒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

7.对评估中已确认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本损失、坏账、不需支付的负债等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动,应作为评估结果的增减。上述资产因企业未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未入账的,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提示企业按现行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处理;

8.对未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应单独说明评估结果,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殊事项说明

1.评估报告中所述的特殊事项,是指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超出评估人员评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相关事项;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特殊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基准日之后的重大事项。

1.披露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件;

2.特别提醒后期事件对评估基准日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后期事件是在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大事件;

4.说明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1.具体说明编制评估报告的前提条件和假设;

2.说明评估报告的作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3.标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

4.明确说明本估价结论仅供委托方用于估价目的,并提交财产估价机构审查使用,并说明本估价报告的使用权属于委托方,未经委托方许可,估价机构不得向他人提供或随意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的日期。

1.明确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原则上,评估报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交。

(十七)尾部

1.注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

2.注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签名;

3.至少有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

动词 (verb的缩写)参考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所附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相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项目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委托方和资产所有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复印件;

6.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与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11.资产评估业务协议合同;

12.重要合同;

13.

不及物动词评估报告的装订

(一)评价报告必须按统一格式打印装订,评价报告的项目名称应位于封面中间位置的显著位置。鉴定机构名称和提交报告日期应打印在封面下中间位置,字体依次变小。

(2)评估报告应打印在纸张(A4纸)上,规格为209×295 mm,纸张使用的字体应符合公文格式。

(三)评价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

(4)估价机构应在估价报告封底或其他适当位置注明估价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