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恶意模仿国际名牌商标扬州“三星”,赢了韩国“三星”
知名的“三星”品牌最近引发了中国和韩国公司之间的商标战。6月5438+08日从北京高院传来消息,三星galaxy有限公司诉扬州三星电梯公司商标侵权案审结,法院判决三星galaxy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三星电梯没有构成商标侵权。
扬州三星电梯是一家以生产电梯产品为主的民营企业。2006年与德国AEC电梯公司合作,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注册“AEC Samsung”和“AEC Threestars”商标,图形商标采用椭圆形图案。在商标公示期间,三星galaxy分别于2009年和2012两次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扬州三星电梯的商标被恶意模仿,抄袭其椭圆形图形元素,故请求撤销扬州三星的注册商标。
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调查,扬州三星电梯公司早在1998注册了' Samsung '、' Three Starts '及其图样商标,并一直使用到' AEC Samsung '、' AEC ThreeStars '商标。韩国的'三星'虽然知名度很高,但只是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1999,两个商标有明显的区别,不会造成混淆和误解。因此,三星电梯商标最终被核准注册。
三星电子不服,于今年年初上诉至北京高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三星’在中国的知名度不如7类电梯等商品,椭圆形图形不是三星电子依法享有专用权的商标,其所含椭圆形图形也不完全相同。最终,北京高院给出了上述判决。这场跨国商标纠纷以三星galaxy败诉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