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由拒绝谁来承担运费。
没有理由拒绝买家承担运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据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予以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的义务。按照规定退货、更换、修理商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对于符合免邮条件的商品,退货时送货运费由谁承担,退货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依法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消费者参加符合一定条件的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无法达到免运费活动的要求,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在退款时扣除运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负有退货、更换、修理义务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天后,消费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退货、更换、修理商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第六条下列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
(一)消费者订购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商品;
(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报刊投递。第七条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免于七日无理由退货:
(一)开箱后容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开箱后容易改变商品质量的商品;
(二)一旦激活或试用,商品价值大幅度减损的;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接近保质期的商品和有缺陷的商品。第八条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一件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质量和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齐全的,视为完好。
消费者基于检验需要打开商品包装,或者进行合理调试以确认商品的质量和功能,不影响商品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