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牌子卖自己的东西有什么法律规定?

用别人的牌子卖自己的东西,违反了假冒,属于假冒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违反了《侵权责任法》。

法律分析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主管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处理商标争议的主管机关。在国家强制的保护下,代表国家行使商标注册、管理和争议解决的权利。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合法,直接影响到商标法律制度的正确有效实施,影响到本法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影响到促进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商标法修改过程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提出,为了规范商标注册、管理和审查,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应当对商标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加强对其管理活动的监督。文明服务是指要求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公务时,必须做到端庄、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上述规范既是对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审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纪律和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违反本规范的,根据情节轻重和法律法规及内部纪律、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说明供货者。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