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商标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来说,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都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当事人,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依法确立,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中约定。在实践中,商标许可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

许可方有权根据合同收取商标许可费;有权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许可商标;以及在被许可人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时,许可人有义务及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许可商标;有义务确保被许可人不被指控侵犯任何商标,并保护商标专用权;对于独占许可,许可方应当停止自己使用,不再许可他人使用;在独家许可的情况下,许可人不得将被许可商标再许可给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将商标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