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起诉海底捞商标侵权案胜诉了吗?

海底捞起诉海底捞商标侵权,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和被告人均没有上诉。

法院认为,无论从字形、读音、构图、色彩,还是从原告、被告经营的菜肴来看,一般消费者都不会对海底捞的餐饮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解或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有特定联系,故被告海底捞餐厅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注册商标“海底捞”商标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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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钓”和“河钓”

海底捞,成立于1994,是一家大型跨省直营餐饮品牌火锅店,主营川味火锅,融合各地火锅特色。全称四川海底捞餐饮有限公司,海底捞在简阳、北京、上海、沈阳、天津、武汉、石家庄、Xi安、郑州、南京、广州、杭州、深圳、成都、重庆、韩国、日本、新加坡、美国等国家拥有100多家连锁餐厅。

“河底捞”餐厅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为中餐服务。其经营地址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105号二楼西端。河底老菜馆正门上方的招牌是“河底老家常菜”,正门右侧的招牌是“河底老,吃上新鲜的洞庭河底”,而正门的木质招牌则是。

其中《河底垂钓》整体以艺术人物的形式,其中“河”字的三个圆点呈现了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方的圆点被一个鱼形的形象代替。整个招牌上方有一条活泼的鱼。

人民日报-海底捞起诉海底捞侵权,被驳回。法院:不会有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