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多类商标一类或多类转让如何处理?

我国采用“一标多类”的商标制度。根据最新的《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为多类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不需要重复提交申请。建议报名者从需求的角度选择相应的类别。

实行以一个标准申请多类商标注册的原则有以下优点:

第一,可以减少商标注册申请的数量。我国目前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一式一标。近十年来,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每年都超过1万件。实行一标多类原则后,商标注册申请量至少减少50%。

二是可以减少商标局的商标审查量,增加商标审查时间。本来就是实行一个标准一个类别的原则。当一个申请人申请同一商标的多个类别时,会有多个商标,分别由多个商标审查员进行审查。一个标准多类实施后,就变成了商标,由一个审查员审查。

三、大大降低商标管理的行政成本。

1.减少商标公告的印刷和分发费用,减少商标公告的页数。

2、减少商标注册簿的注册数量。

3.减少商标局商标计算机数据库的容量。

一标多类注册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类别被驳回的,注册证应当记载核准注册的类别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服务。

对“一个商标多类”发放注册证。一个注册人不能按类别申请颁发注册证,一个注册商标只能颁发一个注册证。

在《关于申请商标注册的业务说明及注意事项的公告》中,每件商标注册申请只分一次,且只适用于商标局驳回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其他程序不分。

那么一个多类商标如何转让一个或几个类别呢?

一个商标转让多种类型商标的手续应当整体办理,注册人还应当办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的转让。

以上是关于如何用一个标准处理一个多类商标的一个或几个类别的转让。如果您有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科技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需求,请咨询知识产权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