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里放市政用地可以吗?

使用中国地图作为企业标志是违法的。

扩展知识: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的;(七)夸大宣传和欺骗性;(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非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商标法》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注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的中国国籍;2.申请的商标不仅含有中国地图,否则缺乏显著性;3.是完整的、标准的中国地图,否则可能有分裂中国的意味,会产生不良影响;4、不会造成其他不良影响。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