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押汇要素与风险防范第一要素

与出口跟单相比,进口跟单的要素和风险往往被忽视。进口跟单可以简化为四个要素:货、证、船、付款,即跟随货、证、船、付款。进口跟单在实际业务中有哪些风险?如何预防和处理?根据笔者的经验,我就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些分析。

一、跟着货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具有风险的商品

在实际进口业务中,带货订货和收货的风险如下:

订货风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盲目订货:包括(1)随意少订或多订,跟不上公司生产经营,或者库存增加,给公司资金周转带来压力;(2)销售人员不了解国际市场,在市场价格快速上涨时不敢多下单,而在价格下跌时大量下单。如果某公司使用600吨腈纶短纤,价格高时会涨到2.30美元/公斤(CIF),价格低时会跌到65438美元+0.30美元/公斤。如果价格下跌时月订货量低于600吨,生产的正常物料就无法保证。如果你在2300美元/吨的高价盲目大量下单,下单后价格就会下跌。二是订错货:即所订货物的名称、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比如生产毛毯用的腈纶散纤维质量指标有3D和半光;长度,76-127mm;含油量,2-3%;回潮率,< 3%;等一下。如果订货时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上述质量指标,则存在卖方交付的货物很可能有误,或者质量不符,或者以次充好的风险。

2.收货风险。进口业务中,买方收货时常见的风险有三种:(1)货物不交付或延迟交付,卖方不交付或延迟交付。原因比较复杂。比如腈纶散纤维合同签订后,价格从65438美元+0.80美元/公斤涨到2.30美元/公斤,韩国公司有时会不愿意供货,不得不提价或找理由延迟交货。(2)货物版本不对或质量不符。例如,检查后发现上述丙烯酸松散纤维的切割长度不在76-127 mm之间;含油量为3%;干强度低于65438±00克/旦尼尔;如果干伸长率小于20%,则产品不合格。(3)侵犯知识产权。近年来,国际贸易中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时有发生。买方收到的货物可能是卖方以外的公司的商标和专利。

(二)商品风险防范

1.仔细计划,货比三家。跟单人员应该随时了解国际市场的变化。在市场价格稳定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生产进度,他要进口相应数量的原材料,既满足了生产资料的需求,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库存,减轻了资金压力。价格看涨时适当增加订货量,价格看跌时尽量少订货,有效规避价格下跌风险。订购时最好“货比三家”。以腈纶膨体纤维为例。如果国际市场价格在2.30美元/公斤的高位,买家不可能拿到65438美元+0.80美元/公斤的货,但是货比三家,可以拿到相对便宜的货。

2.严把质量关。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比如上面说的腈纶的每一个重要指标都要不含糊,签合同前都要仔细核对。合同的检验和索赔条款要约定清楚,最好约定“到货后复检,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报告为索赔依据”。这样即使货到后发现质量不符,也可以凭合同和检验报告向卖家索赔。

3.沟通协调,积极应对。要预防或化解价格上涨时不发货或延期发货的风险,跟单员要多与卖家沟通,说明利益,说服卖家遵守合同,及时发货,避免损失。如果卖家还是不守信用,就要做好两个准备,想好替代方案,减少损失。货到后,及时向商检汇报,并仔细对照检验证书和合同。如果发现上述腈纶散纤维的质量指标与合同不符,可以凭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在索赔过程中,你要注意保管好货物,不要挪用、变卖。

4.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于卖方公司以外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货物,买方一定要慎重,要求卖方提供相关授权证明,防止货物在报关时被海关查出,受到海关处罚。

二、跟随许可的风险与防范

(一)跟随许可的风险

进口许可证跟踪包括在进口前申请进口许可证,在报关时向海关出示许可证,并充分利用许可证的数量。在办理和使用许可证的过程中会有两个风险。

1.获得许可证的风险。办证有两种风险:领不到证和“证不符”。商务部根据年度计划进行许可,特别是对一些控制严格的商品。很多单位办证,办证难度大,很有可能拿不到证。“证不符”是指申请表上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产地与合同不符。例如,合同上的货物名称是“腈纶”,许可证申请表上的货物名称是“腈纶丝束”。虽然也是亚克力原料,但是会因为“证不符”而退货。

2.使用证书的风险。主要包括:(1)证货不符:进口货物的名称、规格、价格、原产地与许可证不符。笔者也多次遇到这样的问题。比如货物在香港报关后,价格是海关审查的重点,进口商申报的价格高于许可证上的价格。说的好一点,如果低于许可证上的价格,比如许可证上的腈纶散纤维价格是65438美元+0.85/KG,价格发票上的单价是65438美元+0.75/KG(因为从拿到许可证到进货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的市场,如果不能通过海关的报关,就会很被动,超过规定的报关日期就会面临被罚款的风险。(2)废物配额:进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一证一关”制度。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次年三月底不得使用。在其有效期内,“一批一证”最多可使用12次。《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使用次数不得超过6次。例如,许可证数量(腈纶丝束)为500吨。如果是“每批一证”,只能一次进口;如果是“非一批一证”,则必须在有效期内进口不超过12批。超过有效期和批次的,不允许进口申报,既浪费配额,又给管理部门留下不良记录,影响下一批许可证的申办。

(二)用卡风险防范

1.提前申请,证书一致。跟单应根据公司进口计划提前申请进口许可证,预留时间,争取主动。如果由于配额有限而没有获得许可证,还有时间采取其他灵活措施。申领许可证前,应制作进口合同,跟单员应严格按照合同中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原产地等条款填写许可证申请表,并将进口合同和许可证申请表提交管理部申领许可证。跟单员一定不能在证书未办完之前通知卖家发货,以免被海关无证扣留,甚至被贱卖。由于进口货物进境后超过14天未申报,海关从15天起,每天按货物到岸价格的0.5%收取费用。对于超过3个月未报关的货物,海关会取出出售。如果交货日期已过,而信用证还没有开出,跟单应与卖方协调推迟交货或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