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辩护费多少钱?
1.法律法规规定的商标无效抗辩价格是多少?
法律规范规定商标无效抗辩的价格为1500元。无效抗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是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反驳申请人观点的唯一途径,即《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抗辩。
商标局决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时,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抗辩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四条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异议人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五条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三)没有明确的异议、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商标侵权案件,法院喜要求双方尽快交纳辩护费,安排法庭答辩。由于辩护也是司法机关掌握商标侵权案件证据的一种方式,任何人都不能以自己没有经济能力为由拒绝支付商标案件的辩护费用。辩护费交纳后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