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税前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

1,扣税标准为3500元/月。

2.社会保险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当在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住房公积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在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住房公积金允许扣除的最高缴费率为12%,超出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4.年金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为本单位工作或就业的全体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简称年金)的单位缴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计入个人账户。个人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的年金部分,不超过其所缴纳工资计税基数4%的标准,暂从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商业健康保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扩大到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65 438+07]39号)的规定,允许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在计算当年(月)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为职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应当计入职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照上述限额扣除。

4.慈善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通过我国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扩展数据:

2018 10 1起,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6万元,加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此次修订后,个税部分税率档次将进一步优化调整,低税率的3%、10%、20%等档次将有所扩大,高税率的25%、30%、35%、45%等档次保持不变。

许多费用可以免税。今后在计算个税时,除了扣除基本扣除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费用,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参考资料:

税前扣除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