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由商标局发给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发给注册人。商标注册证的内容应当与商标注册簿上登记的内容一致,包括: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样、类别、核准使用的商品(服务)、注册人名称、注册人地址、注册有效期等。《商标注册证》是注册商标的法律凭证。商标注册人印制其注册商标标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他人商标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时,必须出具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内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时,可以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一楼大厅申请。相应的,商标注册证的发放也是“两条腿走路”: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邮寄给所有代理机构;企业直接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证由注册人在商标局一楼商标大厅发证窗口领取。企业直接申请的《商标注册证》之所以要在窗口发放,而不是按照商标注册人的地址邮寄,是因为商标注册证是证明注册商标权的重要凭证,一旦在邮寄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贴错,会给注册人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新商标申请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则确定初步审查号和初步审查公告期。初步审查公告三个月后,异议期满,无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如期注册,自注册公告之日起具有注册效力。但是,商标注册证不是在注册公告发布后立即发放的。因为异议人在异议期满当天提出的异议申请也是有效申请,商标局也应该受理。异议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递交申请,也可以邮寄。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邮寄或者接收文件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当事人收到或者发出的日期为商标局发出文件后二十日或者收到文件前二十日。因此,在注册公告20天后,可以确认没有异议人提出异议,可以向注册人发放《商标注册证》。注册人直接领取商标注册证所需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人直接到商标局一楼大厅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所需的文件有:商标局出具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企业介绍信、见证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自商标注册之日起20天后,由商标局邮寄给商标注册人。但有时商标注册人收不到《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可能是各种原因造成的。例如,根据相关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填写的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必须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中核准或者注册的企业名称和地址一致(这也是商标注册申请形式审查的内容之一),但很多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注册地址与其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 而他们的注册地址早就废弃了,根据这个地址发出的取得商标注册证的通知自然无法送达。 其他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后变更地址的,从原地址邮寄的《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可由邮局退回。虽然没有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的通知,但企业仍然可以在商标局一楼大厅通过查询商标公告或事后查询的方式领取《商标注册证》,只是所需文件不同。在没有《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情况下,注册人在领取商标注册证时,除提交介绍信、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外,还应出示当年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是复印件,不能是复印件,并且要当年年检,以证明其企业仍然合法存在并有效经营。比如某企业用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年检两年就取得了商标注册证。经查,该企业已于一年前注销。注册人已不存在,商标权只能随着主体的丧失而消灭。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力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向商标注册人颁发的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件。商标注册证记载的主要内容包括:商标(图案)、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如果面对如此完整的商标注册证,没有涂改、破损的痕迹,而且还在注册证记载的有效期内(我们强调商标注册证确实是商标局出具的),你会对其法律效力产生怀疑吗?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样的注册证所记载的内容无疑是与商标的实际情况相一致的。然而,事实上并不一定如此。也许注册商标早就转手了,也可能因为被注销或撤销而失效。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现行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现行《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标局第一次发放商标注册证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注册证记载的所有信息与商标当前实际情况完全一致;另一种是发证时商标的所有人及相关信息与注册证记载的不一致。第二种情况的原因是修改后的《商标法》赋予了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即未被核准注册)转让或者变更的权利。如果申请阶段的商标发生变更或转让,也会出现两种情况: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发放前被核准的,发放的注册证记载变更或受让人的相关住所;如果在《商标注册证》发放前,变更或转让申请未获批准,原申请人的信息将记录在发放的注册证上,即使此时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已经变更(商标局稍后会发放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一起使用)。对于注册后商标的转让和变更,《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没有规定原注册证应当收回并更换新的,只是在核准后出具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一并使用。这种情况说明,仅凭注册证并不能说明注册商标的真实法律地位。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或者在延长的期限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续展与变更和转让相同。换发后不再换发注册证书,只发证书。这个时候商标注册证看似过期,其实不是。原注册证和新颁发的续展证均表明该注册商标仍处于有效的合法状态。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也没有规定应当撤回原注册证。同一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无论是否续展,其注册证书本身的内容都是一样的,超出了其有效期。但实际上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状态,一种是有效注册商标,一种是因逾期注销而无效。《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只有两处提及:《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注册其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中刊登遗失声明。申请补发的,应当将破损的《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其他情形,如撤销、不当注销注册、有效期届满注销不续展、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注销不办理转移手续等,《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规定应当交回注册证。即使上述两种情况要求交回注册证,也没有规定不交回注册证会造成什么法律后果。所以实际情况是,很多登记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并不交回登记证,导致社会上出现大量无效登记证。《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但是很多人对什么是核准注册商标的理解并不一定准确。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有时商标图样中有部分不能专用。比如“雀巢咖啡”作为商标用在咖啡上,就不能专用“咖啡”这个词。对于这些不能专用的部分,商标法允许作为整个商标的一部分保留。商标局在审查时会将其视为自动放弃专用权,但注册证上不会有相关标记。本案中,注册人不能以该商标为注册商标为由主张“咖啡”一词的专用权。当然,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大多数人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是在实践中会遇到很多不那么明显的情况。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注册证的表述本身并不能说明商标的真实法律地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对商标法的理解不全面,企业往往不能正确理解《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力,很多人只看一张注册证就上当受骗。在经营过程中,一方以注册商标作为某种证明,或者以无形资产入股时,另一方不得仅凭对方的商标注册证就认为商标权真实有效。商标局依照《商标法》设立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相关注册事项。企业应该先查询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簿,了解其真实的法律地位,再做决定。同样,商标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首先应查明涉案商标的真实法律地位,而不应仅凭一张商标注册证就草率作出决定。虽然《商标注册证》本身并不能表明该商标的真实法律地位,但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任何人伪造、变造《商标注册证》的,仍将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该注意。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要注意。他们既不能盲目相信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也不能视之为小事。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应如实填写地址,关注商标公告,以便及时行使商标权。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保证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注册地址是其真实有效的办公地址。否则,应尽可能变更营业执照上的地址。由于该地址是商标申请在注册过程中的唯一地址,如果地址有误,会给后续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商标注册证的出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样,如果企业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变更地址,将会为收不到《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而烦恼。注册人为了确认自己的商标权是否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可以随时查阅商标公告,也可以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一年半后,到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免费查询,了解自己的商标是否注册。未收到《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但通过上述途径获悉其商标已被核准注册的企业,也要注意商标注册公告发布后不能立即取得证书,应延迟20天。为了避免徒劳的四处奔波。(二)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企业改制或主体发生变化的商标注册证的权属。当代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企业也面临着各种可能的变化。从申请到最终取得《商标注册证》的一年多时间内,企业性质可能发生变化,如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或其他经济性质的企业;也有可能是企业主体发生合并或分立,如原企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新企业,或者原企业被其他企业合并。此时,新企业与旧企业完全不同。新企业虽然可以依法继承老企业的商标权利和义务,但仍然不能直接为老企业取得商标注册证。企业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商标转让手续。转让被批准后,受让人持商标局转让证明等身份证明文件到商标局窗口领取注册证。企业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变更名称,但不涉及企业性质和主体发生变化的,企业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连同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再办理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手续。(3)外国人要取得登记证,只能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我们遇到过这样的例子。某海南企业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被注册后,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拿不到商标注册证。后来,该企业将商标转让给了一个美国人。转让被批准后,美国人委托一名中国公民带着转让证书去领取商标注册证,但我们被告知无法领取。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公民没有商标代理资格,不能从事商标代理事务,不能代理外国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注册人想要拿到商标注册证,只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