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和商标的区别
1,报名基础不一样。
注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注册的,具有唯一性。但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名称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我国有关企业登记的法律进行登记后,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但这种保护仅限于企业名称本身,并不能保护企业的产品。企业的产品被假冒侵权,一般很难获得企业名称登记法的保护。
2.专有权的范围不同。
企业名称不是区分不同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而是产品的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所以法律并没有要求企业名称像商标一样突出。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两个企业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其实不会导致公众误解,所以是允许的。
关于商标,如果两个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会在市场上混淆产品的来源,导致消费者在产品选择上产生误解,应予以避免。
3.采集方式不同。
我国对商标实行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做法是,除了某些商品按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的享有专用权,未注册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对于企业名称,不允许使用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享有名称权。
4.权利的不同特征和内容。
商标权是一种工业产权,只具有财产权的特征,不具有人身权,而企业名称权是一种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权利。因此,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单独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