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的正式费用

法律解析: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面说的无效,其实就是前面说的纠纷,费用是15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局应当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