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委托
法律分析: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在申请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以后不能补办)。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字盖章才能生效。不要求委托书原件,但最好用原件。委托书不需要公证或认证。委托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写明委托人的国籍,并附外国文件的中文译本。有关文件的公证和认证程序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如需变更委托人的指令,应经委托人同意;因紧急情况难以与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