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机构设置
负责全系统信息、统计、提醒、目标管理、计划生育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工商系统内部干部管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协助局党组对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副局长行使与县(市)党委组织部双重管理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全系统专业人才的培养,指导和协调全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工商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和培训;负责制定全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培训中心的工作。负责起草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政府有关部门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普及工作;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汇编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办工商案件的复议和应诉;承办相关案件的审计;指导全市工商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工商系统的应诉工作;负责工商科研课题研究,服务领导决策。研究制定我市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各类市场的发展和管理情况,指导我市工商系统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参与要素市场、文化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各类经纪人和交易员的业务活动,并对其资质负责;参与起草市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参与全市市场布局的论证和规划;组织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和统计,负责各类市场的登记和全国跨省商品交易的登记;
负责汽车经营单位资质的初审和市属企业汽车经营的核定与管理;参与各类市场的培育和建设,指导市场开发服务机构的工作。依法审核登记企业名称,负责市局登记范围内的内资企业和办事机构的登记和营业执照的发放。负责境内非公司制企业的核转。
负责起草全市内资企业登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全系统内资企业登记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审核登记企业名称,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登记,核发营业执照。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核转。
负责起草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督市局登记范围内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
监督市局登记的企业按照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负责市局登记企业的年检;
监督企业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指导全市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检查工作;制造
检查和查处涉案企业和注册企业的违法行为,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负责“经济账”的管理;
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下属单位的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听取消费者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服务等问题的意见,并及时调查处理;
依法处理消费者对商品质量、交易行为和售后服务的各类投诉;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负责全市商标注册、商标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参与起草与商标管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商标许可合同和商标印刷的管理;负责知名商标的认定和推荐;
指导全市企业商标工作和商标代理工作,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市广告发展规划;参与起草广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监督管理全市广告及其他广告活动,负责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登记和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发放;
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各类违法广告;指导本系统的广告管理;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市场交易,依法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打击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
组织、指导、监督、法律法规;
负责审批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经济案件;
依法监督经济合同,打击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
推广和监督使用国家制定的合同样式,签发经济合同签证;
会同有关处室,系统地做好缉私罚没管理和办案准备工作;
指导经济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