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或假;荣和;谁负责商标侵权案件,李悝jy还是李鬼?
这次茅台起诉荣和烧坊,是因为字母商标“茅台”。他们就“茅台”是商标还是地名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茅台酒厂认为,第7260827号商标为其合法所有,被告在包装上突出了“茅台”,应认定被告侵犯了其商标权。但被告认为“茅台镇”是地标名称,是地名的使用方法,意味着该产品产自贵州茅台镇。在荣和烧坊看来,虽然茅台已经注册了商标,但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茅台”作为地标性名称,具有公共资源的属性,所有茅台镇酒厂都有使用权,不应该由一家公司垄断。因此,被告依法享有适当使用该地名的权利。
对此,荣和烧坊认为,茅台酒厂的第284526号商标没有规定颜色。“我们的封面图案也和茅台不一样。他们的是黑白的,而我们的是彩色的。就算茅台注册了颜色商标,那他们的注册时间也比我们晚。”上述荣和烧坊对记者表示,“我们在包装盒和瓶子上都突出了‘荣和烧坊’字样,与茅台酒厂的产品明显不同,不应该认为是对公众的误导。”
但在法庭上,茅台酒厂的代理律师表示,原告合法拥有第284526号商标的专用权,被告的商标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且被告明显使用了与原告几乎相同的字母和图案,在同一种商品上构成近似,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一方面,贵州茅台起诉荣和烧坊侵权,却被拿出茅台获得巴拿马世博会金牌是假的指责。另一方面,一家名为茅台镇荣和酒业有限公司在庭审现场突然被“干掉”,声称自己是正宗荣和品牌的传承人。
在贵州茅台和荣和烧坊的庭审现场,有两位有着“特殊身份”的旁听者:他们来自北京汇酒酒业有限公司,是荣和酒的全国经销商。据荣和酒业经销商介绍,荣和少芳公司只是一家在贵阳注册的具有酒类销售资质的公司,并不具备生产荣和少芳酒的资质和能力,更没有代理荣和少芳品牌维权的资质。
“我们是真正的茅台镇的企业,我们有荣和少芳的注册商标,他们连酿酒的资格都没有。”北京徽酒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尚志说。尚志表示,被告贵州荣和烧坊有限公司与贵州省仁怀市荣和烧坊注册商标所有人荣和烧坊有限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彼此没有任何关系。
“贵州荣和烧坊有限公司没有这两个商标的认证,也没有‘荣和’和‘荣和烧坊’产品的附赠酒。它只是一个有资格销售饮料的公司。我们接下来要打击假冒伪劣。”尚志说。有意思的是,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荣和酒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是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原付强酒厂,是荣和烧坊的代理生产厂家。
据了解,荣和烧坊有限公司确实在2006年申请了带有“荣和烧坊”字样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5155066,但其备注栏写着“该商标无效”。2007年6月底5438+01,茅台镇荣和酒业部分公司申请了“荣和烧坊”商标,于2065年2月28日生效,专用权期限为10。
虽然茅台与荣和的纠纷尚未尘埃落定,但相信茅台与荣和的商标纠纷只是众多商标纠纷中的冰山一角,商标侵权案件屡有发生。八戒知识产权商标转让网在此提醒各位创业者和企业,商标问题不要闭门造车,商标注册需谨慎,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浙江八戒知识产权商标转让网,商标局注册的正规商标代理机构,专业沉淀17年,希望能帮到你!可以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或者亲临浙江挑选自己喜欢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