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两人宣布为四川省泸州市经济作物站的成立引进高层次人才
泸州市经济作物站(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聘用人员)。详见《泸州市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介绍对象
符合《目录》规定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人民宪法,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勇于进取,责任心强。
2.服从单位的岗位安排和调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泸州市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要求的申请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以学位证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或学位证为准。考生须在7月31,20265438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原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或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年龄:30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6月65438+2月31。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1号)中规定的相关回避规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党纪、政纪未解除;
4.尚在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人民法院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规定的,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介绍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核、公示等方式引进。
(一)报名方式
1.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的《泸州市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全部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lzkjk @ 163.com。
2.到泸州市农业农村局现场报名,提供资料。时间:1(含)前每个工作日9: 00-12: 00,14: 30-18: 30。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36号泸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联系人。现场登记全过程请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来自新冠肺炎肺炎高危地区的考生,应在现场报名当天前7天内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执行。
3.65438+2月20日(含)前登录,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填写信息并扫描上传报名材料的,视为已报名。
4.参加2020年6月5438+065438+10月30日至2月1日在成都、重庆举办的现场招聘会,提供信息现场报名者视为已报名。
(二)申请材料要求
1.泸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引进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需本人亲自签字,采取前款第三、四种报名方式的,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填表)。
2.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践经历、个人业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温馨提示:2021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本人学生证,一份记载有本人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经学校审核并加盖新鲜印章,以及就业推荐表。是否最终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本人彩色免冠照片(现场报名需1寸免冠照片2张)。
5.采用现场报名的,需提供1份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等证明材料。
7.网上报名的,以上信息需扫描上传。
8.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管理机关的审批手续。
9.发包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按介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接到通知的报考人员应在2021 1 65438+7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2021 1 18至2021 1 22(每个工作日9: 00-12: 00、14: 30-12: 00)申请人无法现场参加资格确认的,由本人亲自写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及理由)委托他人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资格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的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复审、公示后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直接考试和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有任何一个环节达不到岗位要求,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后果自负。
现场资格确认全过程请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来自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高发地区的考生,应在现场资格确认之日前7天内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出示含有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执行。
(4)评估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评估方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后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加人数确定。缺席笔试或因笔试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资格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因考试期间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为零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考核时请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来自新冠肺炎肺炎高危地区的考生,应在参加评估之日前7天内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身体检查和检验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并列,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HBsAg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人对当日或当场未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综合医院进行,且只进行一次,只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实施情况、是否需要回避等,检查其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不符合条件、反映不好、有严重精神疾病者,可暂停甚至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产生的空缺,经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递补。
(6)文件审查
合格人员的档案审查。
(7)宣传
对通过档案审核的拟聘用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泸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予以公示,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拟聘用人员为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先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得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第四,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农业与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政策执行。
联系人:肖军,电话:0830-3106556。
监督电话:0830-3107838
1.2020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文件
2.2020年泸州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