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商标许可转让合同

法律分析:商标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1,商标注册证无效。

2、转让未经许可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4.申请转让可能引起误解、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注册商标。

5.商标注册人未将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转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对容易引起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