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兔会犯商业罪吗?需要授权吗,或者找哪个部门?

侵权!

据CLKO介绍,目前国内小商品批发市场上随处可见各种带有“流氓兔”卡通图案的商品,但这些流氓兔产品大多未经CLKO授权,严重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此次官方授权后,更多合法的流氓兔将“亲近”中国消费者。

“hoodwinking rabbit”(俗称“流氓兔”)的英文名为“流氓兔”,是其著作权人韩国金在仁先生于1999年创作的FLASH动画的核心卡通形象,最早通过互联网传播。流氓兔自出现以来,就以其简洁的台词、幽默的故事、通用的肢体语言受到人们的喜爱。流浪兔传入中国后,迅速成为广大青少年喜爱的动漫形象,吸引了众多商家开发出各种带有流浪兔商标或动漫图案的商品,如玩具、服装、鞋帽等,但真正正版的流浪兔产品并不多。

本网新闻组评论:目前我国各类注册商标中使用“流氓兔”图案的情况较多。在注册商标时,会越来越重视申请人选择的图案是否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的重要性。申请商标时,申请人是否有必要表明图形商标的著作权属于自己并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