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商标过期怎么办?

该商标将在十年内到期,如下所示:

1.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

商标的特征如下:

1.商标是区别性标志,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共性的标志,区别于他人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排他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来源相区别,便于消费者识别。因此,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使用。否则构成对注册所有人商标权的侵犯,违反我国商标法;

3.商标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和信誉以及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和使用,使商标具有价值,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来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4.商标是有竞争力的,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商品或服务质量和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是品牌知名度的竞争。品牌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综上所述,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仍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对续展的注册商标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仍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对续展的注册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