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证处收费标准
1.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无刑事处罚证明,费用10元。2.证明遗赠及抚养协议,费用10 ~ 50元。3.证明印章真实,复印件、节本、译文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收取5元。4.证明遗嘱、遗赠、产权、查无记录费10元。
深圳公证处的公证费是怎么收取的?
公证处办理不动产案件公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公证费的一般标准简要介绍如下:
1,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无刑事处罚证明,费用10元;
2.遗赠扶养协议证明,收费10 ~ 50元;
3.证明印章真实,复印件、节本、译文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收费5元;
4.证明遗嘱、遗赠、产权、查无记录费10元;
5.法人资格认证、认养、财产分割、认证产品抽样检验,费用10 ~ 30元;
6.担保、章程、资信等相关文件认证费50 ~ 200元;
7.注册证明商标,收费50元;
8.证明劳保、抚恤金、子女补助金收取5元;
9.证明招标、拍卖、抽签费用为100 ~ 150元;
10.经济合同、企业合同和商业合同的证明:
(1)标的物总金额不足65438+万元的,收费10 ~ 50元;
(2)65438+万元但不足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654.38+0万元以下收取300元;
(4)654.38+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取6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2000元;
(7)收费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