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对申请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万元。应该包括哪些科目?有必要交税吗?

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5438号+06-政府补助》第八条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未来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入,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对非应税收入的要求。因此,该奖励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涉及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