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造假车在法律上是什么罪?
翻新制造假汽车,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不用名牌商标,当然没人会买。
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其中使用权是商标所有人完全控制和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禁止是指商标所有人未经许可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为了实现商标权的效力,需要将商标与产品相结合。但是,这种组合只能属于商标所有人或其授权的制造商。未经权利用尽,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将商标与产品相结合。显然,演员“旧物翻新”组装产品的过程是一个制造过程。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并未伪造、变造商标。但是,以制造该商标产品为直接目的,将带有该商标的外壳与带有该商标的其他部件组装在一起,已经进入了该产品商标所有人应当垄断的商标使用范畴。这种未经授权的组合行为构成了商标意义上的“使用”。由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观认识可以从客观的假冒行为中推断出来,在主体适格的条件下,“翻新旧物”并大量出售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