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被诉商标侵权
法律解析:对于销售商品商标侵权的应诉方式,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行为证据及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交答辩状,然后在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内出庭。看情况。一是可以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商标侵权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二是如有侵权,可以主动承认错误,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非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被告对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该行政行为及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证据。被告不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没有相应的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发送被告人。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