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开商标印刷公司需要什么?

1.从事商标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申领《商标印刷单位证书》,并向所在区、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申领《商标印刷单位证书》。

2.申请商标印制单位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其商标印刷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仓储设备;

(二)有健全的商标印刷业务规章制度;

(三)有三名以上取得《商标印刷经营资格证书》的人员。

3.申请《商标印制单位证书》,应当按要求填写《商标印制单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附送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 1申请。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份

(4)特种行业许可证2份(北京市公安局签发)

(5)三人以上商标印刷业务经营者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

(6)企业印制商标管理制度(包括商标印制业务审查制度、注册制度、商标标识入库制度、废标识销毁制度、档案制度)2份

4.上述材料齐全后,区县分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报市商标局。

经审查合格后,商标局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制作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由县分局商标广告科向企业发放许可证。

5、领取《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应交纳费用50元。

5.商标印制单位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前两个月,企业应向当地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提出复审核实申请。审核工作的时限与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时限相同。

6、《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审查验证费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