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地理标志商标”是申请的商标。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获得“地理标志商标”后的法律保护。
地理标志商标是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地区的标志,该商品的具体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决定。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使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和保存,有效保护优质特色产品,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是指产于特定区域,其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依赖于原产地的自然和人文因素,经审定后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地方质检机构应当依法保护地理标志产品。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近似、易被误解的名称或者标识,以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者图案标志,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是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查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均可监督举报。
第二十二条地方质检机构应当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原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料、生产工艺、质量特征、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标识、印刷、经销、产品专用标志的数量和使用、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产品标准符合性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