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重合的条件
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重合的条件是什么?
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竞合的条件是,当销售的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其他质量标准时,两罪竞合。
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各有独立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但是,当一种商品同时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和其他质量标准时,这两个罪名可能会竞合。
构成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销售金额大;
3、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销售明知是假冒伪劣的商品;
2.销售金额大;
3、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所售商品是假冒伪劣商品。
当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仿制其他质量标准时,销售该商品的行为符合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此时,两项罪名将产生竞合,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项进行处罚。
总而言之:
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竞合的条件是,当销售的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其他质量标准时,两罪竞合。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个罪名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