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可以做公证吗?

律师事务所做不了财产公证。因为律所没有公证业务,所以无法公证,只有国家公证处的公证书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根据有关规定,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如下:

1,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公民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和特邀法律顾问;

2.接受外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特邀法律顾问;

3.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办理金融、保险、财产转让、租赁、抵押、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纳税、专利申请、股权转让等与经济技术有关的民事法律行为;

4.接受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诉讼、仲裁活动;

5.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6.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7.回答有关经济、民事、行政、刑事和涉外案件的法律咨询;

8.接受委托,为相关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9.代写起诉状和仲裁申请书;起草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负责人声明;

10,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地的公证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