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的经济

民国时期,东山县的耕地还是私有的,各个阶层的占有很不均衡。少数地主和富农的人均占有量很大,而广大农民的人均占有量很小。当时农业生产是分散的,个体经营。除了地主富农出租土地收取地租或雇人耕种外,其他耕地所有者一般自带农具、牛苗,以户为单位进行劳动生产,有的也有雇工;除了交土地税,发员工工资,产品归自己所有。

农民遇到天灾、疾病,就会向富户借高利贷,被富户剥削。1950年8月,县人民政府带领农民减租减息。从1951年1月开始,该县分三批进行土地改革。在土地改革中,各乡镇组织农民协会,发动农民群众控诉地主的压迫和剥削,同抵抗土地改革的非法地主作斗争,没收地主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把土地分给无地农民。

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自筹资金和农具,在分配的耕地上进行生产经营,不再受剥削,积极性提高,促进了生产。1951年,全县粮食产量1501.1.3万公斤,比1950增长9.5%。

1951年11月,农民成立了全县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小组(常年)。随后,互助小组迅速发展起来,有1952个,全县有218个小组,参加者有1570人。到1954,有432个群,参与人数4512(互助群组成的除外)。

互助组的建立促进了生产。第一年(1952),粮食产量比上年增长30%以上。

1953年6月,互助组合并成立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合作社由成员会议民主选举产生,设社长、副社长和会计。初级合作社实行耕地股份的评估和分红。其评估产出中的耕地分红比例为:优耕地40%,中耕地30%,劣耕地20%。耕地扣除分红后,实缴产出按社员劳动分(及肥料投入)分配。初级合作社实行农活定额管理,评工计分,统一安排农作物种植,多种经营。

从1956开始,初级合作社合并,转入上级合作社。先进合作社由社员代表(由生产队社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生产管理委员会,设社长、副社长、会计等职务,以及生产技术组、劳动管理组、肥料管理组、财务管理组。俱乐部分几个生产队,队长、副队长、财务助理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先进合作社实行耕地集体所有制。耕地不再分红,农民的耕牛和农具全部折价归合作社。这笔钱缴入合作社股票基金后,其余部分分期偿还。65,438+06 ~ 60岁的男性成员和65,438+06 ~ 55岁的女性成员(学生或残疾人除外)都被指定为劳动力。根据体力的强弱,考核每个劳动力的垫底分数,用存量资金(固定资产公用股和生产费用股)分摊。

1957年全县先进合作社年终收益分配决算如下:总收入463.64万元(比上年增加75.08万元),成本134.84万元(比上年增加40.78万元),占总收入的29.09%;税收37.48万元(比上年增加8.49万元),占总收入的8.08%;公积金和公益金34.9万元(比上年增加25.44万元),占总收入的7.52%;向会员发放256.42万元(比上年增加3800元),占总收入的55438+0%;每10工作分0.52元(与去年相同);人均份额为40.21元(比上年下降5.32元),口粮为219公斤(比上年下降46公斤)。6623户超支,欠款654.38+0.402万元,2003户余额654.38+0.946万元。

06年9月,东山县人民公社委员会成立,范当选为东山县人民公社主席。随后,城关、犀浦、康美、陈星、陈诚人民公社相继成立,东山县人民公社更名为联合社。人民公社是行政和社会的统一体,工农兵、商人、学生是一体的。高级合作社成为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

从1958到1960,强调“一所大学两所大学”,改变高层合作社的管理方式,吹“* * *”之风,搞“一平二调”、“大兵团作战”。按生产大队核算,贫富持平;劳动不评价,不打分;设立全民食堂,全队男女老少一起用餐,实行“免费餐”、“包理发、包学费、包医药费、包零花钱”。严重违反按劳分配原则,造成铺张浪费,生产效率下降。

1960年全县农村人民公社收入分配决算为:总收入477.96万元,仅比1957高出3%;成本为654.38+0.6632万元,占总收入的34.8%;税收42.42万元,占总收入的8.87%;公积金和公益金29.78万元,占总收入的6.23%;向会员派发239.43万元,占总收入的501%;每10工作成绩0.34元(1957以下0.18元);人均份额39.57元(比1957少0.64元),口粮150多斤,生活困难。

1961年4月,全县各公社进行整顿,解决了平整经费、劳力、财产问题,层层退赔,解散了国家食堂。1962,生产大队调整为57;生产队规模缩小,队数增加到546人(平均每队23户),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大队要给生产队分配一笔包干费(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恢复出勤定额、肥料定额、农活定额的管理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不劳无获”的原则。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这样,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左”的错误,促进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1962农村人民公社收入分配决算如下:总收入642.63万元,比上年增加11.66%;费用1.961.900元,税金27.74万元,公积金和公益金36.73万元;成员劳务报酬381.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94%),占总收入的59.44%。0.5元中每10个工分,人均份额为59.19元(比上年增加6.87元),配给为1.865438+。超支4378户,金额14.78万元,比上年减少564户,减少3.37万元;余额9978户58.08万元,逐步实现会员平衡。

1964年冬,启动“农业大寨”,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文革”开始后,通过学习大寨,搞“政治定级”,批判“三保一奖”、“固定报酬”,强调“突出政治”。片面实行“以粮为纲”,限制多种经营;斩断“资本主义尾巴”,严格限制社员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提倡大队统一核算,重蹈平均主义的覆辙,再次挫伤农民的积极性。过去十年,农业经济发展缓慢,人口快速增加,农民生活难以改善。

1975农村人民公社年终分配决算为:总收入933.04万元,1966以来年均增长3.29%;费用257.07万元,税金39.72万元,公积金和公益金88.64万元;成员分配人民币5,476,654,38+0,000元,占总收入的58.7%;每10工作成绩0.36元,只比1966多2分钱。成员人均分配54.29元(仅比1966多3.87元),口粮237.5公斤。8704户超支1.4484万元,比1.966增加791.500元;9200户余额95.95万元,无法及时兑现。

1979年春,我们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始改革农业体制,实行定额制度。1981年春,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81%的生产队承包到户生产,其他实行专业承包报酬、“三定”到小组报酬、小规模承包报酬等形式,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当年农村收入分配决算如下:总收入21.031.2万元,比1.978增加91.75%;费用579.43万元,税收45.64万元,公积金和公益金79.75万元;农民纯收入654.38+0398.29万元,占总收入的66.49%;人均纯收入144.37元,比1978高出1.65倍。

随着生产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和农业内部结构的适当调整,农村经济持续发展。198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8051.11万元,比1981年增长7.58倍,比1978年增长15.47倍。

2007年,蔬菜良种面积增加5000多亩;造林5500亩,完成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年度任务,积极开展“建设绿色家园,创建富裕新村”活动,为8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提供2万株降香、桂花等珍贵树种(注6)。

2008年,* * *发放138抵押贷款5823万元,新增钢铁渔船165艘,共计456艘;美国红鲍鱼、大西洋牙鲆等水产养殖新品种试种推广,水产品总产量28万吨,增长2.7%。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海葵集团获得“福建品牌农业金牌企业”称号;芦笋标准化种植推广到8000亩,全县芦笋产量2.5万吨,增长66.7%;“订单农业”规模已经形成,白萝卜、大葱等蔬菜种植面积达到6000亩,增长20%,增收10万元。农业总产值29.8亿元,增长5.8%。

2011农业生产虽然受台风影响严重,但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农业总产值24.73亿元,增长4.6%。芦笋价格创历史新高,竹笋均价上涨超过1倍。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3万吨,增长3.7%,渔业总产值22.4亿元,增长4.7%。南宋建炎元年(1127),东山孟在磁窑村建了八个瓷窑,雇佣了100多名工人烧制釉碗、釉盘、釉碗、釉茶具。其产品质量好,销量大。曾经由18木船运输销售。到了明代,铁、竹、木、雕塑等手工业作坊开始生产。清代有酿酒旅馆10余家,油坊25家,糖坊45家,砖窑3座,金银饰品、刺绣等个体手工业也有所发展。15年,以织网、造船、画雕、印染、纺织、皮鞋、五金修理、纸张装订、称重、弹棉为主的手工业工人有7000多人,占全县人口的8%。16年苎麻纺纱加工业首次接受厦、德、美、茅沅客商订单,产品销往菲律宾、马来亚、印尼等国家和香港。36-38年,法币严重贬值,手工业产品流通困难。39年初,东山岛与大陆隔绝,手工业工厂相继倒闭。

截止1950年底,全县有个体手工业439家,从业人员759人。此后,大多数个体手工业都形成了手工业协会和团体。1958下半年,个体手工业全部并入集体或国有工业。1965年,在清理城镇闲散劳动力的过程中,动员个体手工业者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县城没有个体手工业。

1956年6月,该县地方财政与华侨合资成立东山华侨面粉厂和热电厂。同时,陇西县石马镇的私营碾米厂搬迁到寨山,而且是与县财政部门合资,两者都是公私合营。同年,民生、东河、长兴生产鱼露、酱油、酱菜。个体作坊和县商业局合办公私合营酱厂。上述电厂、酱料厂于1957转制为地方国有工业;米厂和面粉厂分别于1969和1972改制为地方国有工业。在这一点上,没有公私合营的行业。

1979后,改革开放,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深化,转换经营机制。国有企业、“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和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形成了多行业、多门类的综合工业体系。

200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6.5亿元,增长17.2%;规模工业产值48亿元,增长19.2%。15新增大型工业,合计117;产值超亿元企业10家,净增5家。产业集聚加快,水产品加工规模企业产值26.9亿元,增长62%,占全县规模工业产值的56%。全年工业税收1.01亿元,首次突破1亿元,增长30.4%。随着品牌战略的实施,企业品牌意识增强,新富水产被授予“中国驰名商标”,全年新增“著名商标”3件,“福建名牌产品”4件。

2011,规模以上行业增加19,达到105。工业总产值40.3亿元,增长30.2%;工业总产值32.38亿元,增长38.6%,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工业企业个体规模继续增长,产值超亿元企业8家,产值5000万元至6543.8+0亿元企业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