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交的抗诉申请书有几份?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提交几份材料。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时,应当提交抗诉申请书、抗诉证据、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可以由本人提交,也可以由委托人提交。
一、申请拒绝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投诉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要在投诉书中写明。上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写明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人民法院审判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投诉人是自然人的,投诉人应当亲自签名。投诉人是法人或者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亲自签名,并加盖法人或者组织的印章;
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
3.相关证据材料;
4.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再审抗诉和上诉抗诉的区别?
1,抗诉所针对的判决、裁定性质不同。
2.发起抗议的主体不同。
3.抗议的持续时间不同。
4.抗议的作用是不同的。
三、抗诉申请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法定代理人
3.申请理由
4、抗议请求
5.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211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请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