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镇”和“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取加盟费,为什么官司会赢?
最新消息,潼关肉夹馍协会已经公开道歉。
从这份道歉声明的内容来看,该协会是在相关部门的强大压力下被迫发布这份声明的,因此内容充满了各种刁钻之词。
虽然潼关肉夹馍协会暂时撤回了尚未审理的案件,但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告诫各店铺,原告不排除再次起诉的可能,建议各店铺及时整改。
说白了,知识产权局的声明和法官给商铺的建议透露了两条信息。
第一,“潼关肉夹馍”商标确实属于协会,是通过合法程序注册的;
第二,虽然收取“加盟费”违法,但并不意味着起诉店铺侵权违法,而且现在已经审结的一些案件显示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说白了,潼关肉夹馍的商标是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只供协会会员使用。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说明你是协会会员。另一方面,如果你不加入这个协会,那么你使用这个商标就是侵权。
非协会成员使用“潼关肉夹馍”侵犯的不是商标本身的权益,而是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团体权益。无异于非协会会员,冒充协会会员做生意。这也是集体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普通商标可以通过收费的方式进行授权,比如上面说的“加盟费”,这是普通商标的权益。国内很多卤菜、冷饮、奶茶的专营店都在普通商标的范围内。
集体商标只能以会员的形式使用,也就是说,你要合法使用这个集体商标,就必须是协会的会员,接受协会的管理和监督,履行会员的义务。集体商标不能授权特定地理标志以外的商家,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在潼关六镇范围内,即使你愿意出天价加盟费,你也无权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
对于潼关六镇商户,协会不得禁止商户合理使用地理标志。所谓合理使用,就是“潼关”和“肉夹馍”的有机结合。只要没有直接使用“潼关肉夹馍”,就不算侵权。法人给出的建议是“潼关特色肉夹馍”、“潼关刘记肉夹馍”、“潼关羊肉夹馍”都可以。只要把这两个字分开,集体商标的权益就不会受到侵害。
当然,虽然知识产权局和相关法律部门对此有明确说明,但中国肉夹馍协会也暂时认可。但这种利用地域公益品牌和地理标志商标进行所谓“维权”的行为,还是应该遏制的。这种官司如果任其发展,对于基层的小商贩来说无异于致命一击,对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意是极大的不利。